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
1、非正常状态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,首先要解除非正常状态,再补办纳税申报手续。
如果在非正常状态下一直是零申报的企业,税务机关会打印相应税种和相关附加的《批量零申报确认表》,经纳税人确认后,再进行批量处理。
2、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前,不再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“委托扣款协议书”申请。税务机关办结税务注销后,委托扣款协议自动终止。
减少证件、资料报送
对于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,不用再提供以下证件、资料:
1、《税务登记证》正(副)本、《临时税务登记证》正(副)本和《发票领用簿》;
2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(复印件);
3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(复印件);
4、项目完工证明、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(复印件)。